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泰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然科技)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份11,736,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泰然科技于2004年3月26日与天津市汇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泰然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1,736,492股全部转让给天津汇邦,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800万元。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本次股份转让前,天津汇邦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份 18,556,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津汇邦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增至30,293,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3%,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泰然科技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大连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