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天 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天津市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定了有关法 人股股权转让的协议,将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11%的法人股,计929.5万股转让 给天津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6元。
    2、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 天津市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929.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 法人股。
    3、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但主要股东发生变化。
    转让前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 1890.20 22.37
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 929.5 11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929.5 11
海南星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85 6.92
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540.8 6.4
大连日兴实业公司 195 2.31
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 1890.20 22.37
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 929.5 11
天津市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29.5 11
海南星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85 6.92
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540.8 6.4
大连日兴实业公司 195 2.31
    其中, 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1%的法人股事宜已公告并正在办理股权过户。
    4、截止目前及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 化。
    5、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