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连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9日在本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86,532,1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8,942,000股的45.8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委托公司董事郑力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原公司董事林浩已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86,532,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原公司监事杨帆已向监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朱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同意:86,532,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