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大连渤海
    股票代码:00061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1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1层
    联系电话:010-82856296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2年11月26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大连渤海(饭店)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 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系以法院司法冻结并拍卖的方式进行的。符合最高人民法 院、财政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 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注册号码:1100002097480(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经济性质:民营
    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和教育产业。
    经营期限:1999年12月6日至2029年12月5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110108700237690
    地税:110108700237690000
    股东名称:海南耀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宫晓冬、侯莹
    (二)股权关系结构图
宫晓冬50% 侯莹50%│ │
└──┬──┘
海南耀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80% 宫晓冬10% 侯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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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
    宫晓冬,男,1969年11月出生,曾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首 席外汇交易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职员、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星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侯莹,女,1970年12月 出生,曾任职于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海南星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海南耀 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宫晓冬、侯莹之间无亲属等关联关系。
    (三)董事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国 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或兼职情况周海冰 12010419710627815 中国 北京 董事长兼总经理
宫晓冬 220202691107213 中国 北京 大连渤海董事
郑 洋 650103710515282 中国 北京 财务总监
    以上三人均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四)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情况。
    (五)截止2001年12月31日,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帐面总资产153,305,433 .79元,净资产85,579,439.58元。2001年度无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为-19090 万 元。
    (六)本取收购2000万股大连渤海股份的资金系自筹资金。
    (七)关联法人
    海南耀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见股权关系结构图之 股东介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此次变动前,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大连渤海社会法人股23,258,393股占 大连渤海总股本的16%。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02) —中执字第929号、(2002)—中执字第930号、(2002)—中执字第937号, 北京 中院在执行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诉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过程中, 于2002年9月3日作出裁定:拍卖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渤海发起人国有 法人股29028071股,并委托金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17 日对公司大连渤 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29,028,071股进行拍卖。其中北京星 标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560万元的价格竞买2000万股,已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此次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大连渤海2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份,占大连 渤海总股本的13.76%。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已于10月18 日完成了此宗股份的过 户。此宗股份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相关事宜正在办理当 中。
    过户完成当日,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累计持有大连渤海股份43,258,393股, 占大连渤海总股本的29.76%。
    由于大连渤海实施了200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2年半年度 末总股本145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每股面值一元;股权登记日2002年10 月31日,除权基准日为2002年11月1日。 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渤海股 份增加至56,235,910股,占大连渤海总股本的29.76%, 成为大连渤海的第一大股 东,实际控制人。
    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渤海股份23,250,714 股已经质押, 期限至 2003年6月25日。已于2001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大连渤海股份的情况
    此前六个月内,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未进行其他买卖大连渤海股份的行为。 公司关联法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无买卖大连渤海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与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无产权关联关系
    (二)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无受托行使大连渤海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众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众一律证字2002第(142) 号报告认为:
    1、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近三年来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股权拍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系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 关于成为第一大股东后的经营、重组计划以及对实施该计划
    鉴于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在此前已持有大连渤海16%的股份,为其第二大股 东,已参与并认同大连渤海自1999年以来所实施的调整战略的决策,因此无新的经 营、重组计划。
    在成为大连渤海一股东后,一方面将有效在行使股东权利,通过参加股东大会 的形式参与大连渤海的决策,维护自身利益促进大连渤海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将 规范与大连渤海之间的关系,实现与大连渤海人员、资产、财务三分开,机构和业 务两独立。
    (五)关于长期持有“大连渤海”股份的承诺
    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将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在至少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 的大连渤海股份。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3、金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法院委托国有法人股专场拍卖会成立确认书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拥股信息报表
    5、北京众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众一律证字2002第(142)号报告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海冰
    签注日期:200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