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就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份29,028,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02)—中执字第929号、(2002)—中执字第930号、(2002)—中执字第937号,北京中院在执行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诉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过程中,于2002年9月3日作出裁定:拍卖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29,028,071股,并委托金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17日进行拍卖。其中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560万元的价格竞买2000万股,北京泰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9,612,072.88元的价格竞买9,028,071股,均已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上述股份过户手续均已于2002年10月18日完成。此宗股份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相关事宜正在办理当中。
    二、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我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但主要股东发生变化。过户前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 29,028,071 19.97 2 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23,258,393 16.00 3 天津市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14,274,464 9.82 4 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股) 8,305,142 5.71 5 大连市日兴实业公司(社会法人股) 2,994,642 2.06 过户完成后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43,258,393 29.76 2 天津市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14,274,464 9.82 3 北京泰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 9,028,071 6.21 4 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股) 8,305,142 5.71 5 大连市日兴实业公司(社会法人股) 2,994,642 2.06
    三、本次转让后,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北京星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增至43,258,3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6%,成为本公司新的第一大股东。
    四、在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实施了200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2年半年度末总股本145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每股面值一元,共转增4360.2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894.2万股。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10月31日。上述的过户完成后主要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发生了相应变化,持股比例不变。
    五、除了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增加的股份外,截止目前及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化。
    公司董事长李强现持有公司高管股11159股,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延路现持有公司高管股1316股。
    特此公告。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