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16日在本公司金环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名,代表股份7655.713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春景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大会以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大会以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大会以 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本公司2002年度经营成果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利润总额为84,962,385.85元,净利润58,009,763.5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237,165.52元,10%法定盈余公益金10,237,165.52元,10%任意盈余公积金10,237,165.52元,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7,298,266.94元,加上2001年度尚存未分配利润95,555,664.45元,2002年度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22,853,931.39元。2002年度以2002年末总股本154,908,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进行分配,总计可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7,745,423.00元,剩余115,108,508.39元结转下年度;
    (2) 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补选议案:
    (1)大会以 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同意杨华锋先生辞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对其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2)大会以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方常安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 大会以 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同意方常安先生辞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并对其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4)大会以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选举肖浩勇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5、大会以 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原来的每年人民币24000元/人(含税)调整为每年人民币36000元/人整(含税);
    6、大会以 7655.7134万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