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3月5日在金环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7名,公司独立董事邱质彬、董事王凤岐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沈小凤女士、董事林魁先生代行表决权。监事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春景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2年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本公司2002年度经营成果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利润总额为84,962,385.85元,净利润58,009,763.5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237,165.52元,10%法定盈余公益金10,237,165.52元,10%任意盈余公积金10,237,165.52元,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7,298,266.94元,加上2001年度尚存未分配利润95,555,664.45元,2002年度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22,853,931.39元。董事会提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2年末总股本154,908,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进行分配,总计可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7,745,423.00元,剩余115,108,508.39元结转下年度。
    2、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补选议案;
    同意杨华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请求,同意补选方常安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原来的每年人民币24000元/人(含税)调整为每年人民币36000元/人(含税)。
    六、审议通过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同意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定于2002年4月16日上午10:00在金环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简历:
    方常安先生 50岁,大学本科,行政管理专业。1970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长、市商业局副局长、副书记、局长、书记、市财委书记、主任、市计委党委书记、主任,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襄樊泰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