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9月27日在金环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有2位监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会议的监事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2年度配股的方案;
    3、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及可行性的议案;
    4、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以及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客观、真实,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与本公司《配股说明书》的承诺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相符;
    2、公司申请2002年配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条件。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