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1年10月28日在金环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名, 代表股份 8279.468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3.4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景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组 建北京金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调整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全为非关联股份。大会表决结果是: 赞成8279.4687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到会 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 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此项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在 2001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方建敏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人,并为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