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 10月18日,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跃房地产”)签署共同投资关 于成立北京泰跃金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环地产公司”)的协议书。 鉴于泰跃房地产之控股子公司湖北泰跃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化纤 集团有限公司就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事宜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共同投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该项投资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9月23日审议通过, 表决时 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此项关联交易需经本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方介绍
    1、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成立,注册地址:湖北
    省襄阳县陈家湖,注册资本:15490.84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春景, 经营范 围:粘胶纤维的制造、销售;纺织机械设计制造;建筑工程施工;化纤技术咨询服 务;煤炭、黑色金属、建筑材料、针纺织品及原材料购销。
    2、泰跃房地产成立于1995年7月,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注册资本1.6 亿 元,法定代表人:刘军,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 询。
    二、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本公司、泰跃房地产共同发起设立金环地产公司。新 设立的金环地产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 占新公司总股份的51%;泰跃房地产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新公司总股本的49%。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是否有利的意见
    根据公司“立足化纤,超越化纤”的战略构想,公司此次联合泰跃房地产共同 投资组建金环地产公司,一方面,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公司产品单一的市场 风险,而且能及时有效地抓住北京房地产市场蕴含的巨大商机,尽快为公司找到新 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新设公司股东双方均具有强烈的市场意识,泰跃房地产 在北京市场卓有成效的运作背景和本公司规范管理的经验相结合,将为金环地产公 司创造广阔的发展前景,形成较好回报,同时也将成为本公司实施“超越化纤”战 略的良好开端。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保护了非关联股东的权利。
    四、此次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此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正式签订协议后生 效。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 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备查文件
    1、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成立北京泰跃金环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协议书;
    3、关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之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