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近日知悉,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化纤) 拟将其所持有 的部分国有法人股协议转让给湖北泰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泰跃), 双方 于2001年7月13日签定了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湖北化纤现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7,020,954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43.26%,按照本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 该公司拟将其中 的44,923,4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湖北泰跃。
    二、本次转让如果完成,湖北泰跃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4,923,465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29%),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化纤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2,097, 489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26%),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股权转让已经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本次转让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协议双方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准备办理报 批手续。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此项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4日
    附:湖北泰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湖北泰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其 法定代表人:王凤岐;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1号;注册资本:4.38 亿元;经营范围:卫星定位系统及软件开发、房地产、工商业、影视制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