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4,333,465股。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以当时现有流通股本70,961,07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8股的转增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2月8日,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2月15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2月15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14,333,465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7.05%、无限售股份条件股份总数的11.23%和公司股份总数的6.77%;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 本次可 本次可 上市流 上市流 上市流 通股数 本次可上市 通股数 通股数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 占无限 冻结的股份 流通股数 占限售 占公司 号 有人名称 份数(股) 售股份 数量(股) (股) 股份总 股份总 总数的 数的比 数的比 比例 例(%) 例(%) (%) 1 湖北泰跃投 资集团有限 44,923,465 0 0 0 0 44,923,465 公司 2 湖北化纤集 33,874,325 10,583,865 12.59 8.29 5.00 11,776,836 团有限公司 3 杭州夏嘉化 1,400,000 0 0 0 0 1,400,000 纤有限公司 上海君山投 4 资咨询有限 1,092,000 1,092,000 1.30 0.86 0.516 0 公司 5 湖北银河纺 织股份有限 1,092,000 1,092,000 1.30 0.86 0.516 0 公司 6 杭州金宇环 境技术开发 565,600 565,600 0.67 0.44 0.267 0 有限公司 7 中国长城资 500,000 500,000 0.59 0.39 0.236 0 产管理公司 8 中国化纤总 300,000 300,000 0.36 0.24 0.142 0 公司 9 湖北襄棉集 团有限责任 200,000 200,000 0.24 0.16 0.094 0 公司
    注: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冻结11,776,836股,不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湖北泰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4,064,995 69,731,530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其中: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1,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82,947,390 69,613,925 境内自然人持股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2.内部职工股 3.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4.高管股份 117,605 117,605 5.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7,612,321 141,945,786 1.人民币普通股 127,612,321 141,945,78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11,677,316 211,677,316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湖北金环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湖北金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湖北金环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股份如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