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9月28日以通迅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9月18日以书面、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泰跃托管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环天朗50%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产业发展调整规划,为及时化解行业处于下滑状态、经营状况不断呈下滑趋势、公司持股50%的通信子公司北京金环天朗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天朗”)给上市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同意湖北泰跃托管公司所持有的金环天朗50%的股份,并由北京泰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详细情况见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湖北泰跃托管金环天朗50%股份之关联交易公告)。
    因湖北泰跃持有本公司2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股份托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预案时,关联董事(王凤岐先生、宝立新先生、赵蛟先生、方常安先生)回避了表决。
    对于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采取股份托管方式可及时化解金环天朗给上市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从而保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这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2、本次股份托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5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