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1年12月31 日在三亚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1人授权其他董事, 公司监事和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李珊瑚主持。会议审议了公司向群星时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出售资 产的协议,认为资产的出售符合公司的利益,经讨论,肯定了该协议的可行性,一致通 过了该议案。
    为了盘活公司资产, 本公司与与群星时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群星时 代)签署《换地权益书转让协议》,将所持有换地权益书转让给对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的概述及生效时间
    本公司于2001年12月19日签署协议, 将所拥有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签发的的 发放号为46010020011218027、460110020011218028 的《换地权益书》有偿转让给 群星时代,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该资产。
    二、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本公司
    本公司全称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1月3 日经海南省股 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1993〗11号文批准,1993年4月26日正式注册成立, 公司注册地址为海南省三亚市大东海;注册资本3641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承进; 营业范围:酒店经营、游乐等旅游服务业。
    2、受让方:群星时代
    群星时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4日,注册地址为海南洋浦, 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影视文化投资管理,项目投资, 资产受托经营与管 理等。
    三、转让的标的:
    本公司拥有的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签发的发放号为 46010020011218027 、 460110020011218028的《换地权益书》,经海口琼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1 年 12月5日为基准日评估,评估值为18,778,420元。本次转让的资产未设置任何质押、 担保及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次交易按照评估值进行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盘活资产。
    五、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本次转让价格为18,778,420元
    2、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支付8,000,000元,余款在办理完手续后15日 内支付完毕。
    六、该交易没有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情况
    七、本公司章程中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对2000万元以下投资及资产处置的 权限,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3000万元以内(含 3000 万元)资产、债务处置及收购、出售的一切事宜。
    本此转让的有关情况已在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作以说明。上述资产转让不需 经其他行政部门审批。
    八、上述资产转让所收回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未来开拓主营业务。
    九、本公司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受让方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