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给予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 定》,本公司被给予十二个月宽限期,宽限期自2001年4月23日起计算。
    公司目前正与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促成资产置换、债务重组及股权转让的顺利实 施,但本次重整方案及其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和股票交易的公平性,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的规定,经本公司申请获准, 本公司股票自2001年8月20日至2001年9月19日继续暂停特别转让服务。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