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海南三亚银农实业开发总公司( 以下简称“ 银农公司”)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随不良贷款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有关不良贷款剥离收购文件精神, 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已将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135,821,070 元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该笔贷款的以资抵债资产9,632.7万股本公司国有股也随不良贷款剥离给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2000年12月12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三亚 分行、银农公司三方签订了《股权过户协议书》, 上述国有股剥离行为已获财政部 “财企[2001]62号”文件批准。
    二、本次股权划转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9,632. 7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性质为国家股; 银农公司仍 持有本公司股份9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股权性质为 发起人股。
    三、本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前十名股东持股变 化情况如下:
    股权划转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海南三亚银农实业开发总公司 10,622.7 29.18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660 1.81
海南博信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660 1.81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497.3 1.3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 396 1.09
海南港澳国际租赁公司 389.4 1.07
三亚市中兴发展公司 363 1.0
海南三亚国华发展公司 336.6 0.92
三亚市信用合作联社 330 0.91
三亚市金得来房地产公司 330 0.91
股权划转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9632.7 26.46
海南三亚银农实业开发总公司 990 2.72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660 1.81
海南博信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660 1.81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497.3 1.3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 396 1.09
海南港澳国际租赁公司 389.4 1.07
三亚市中兴发展公司 363 1.0
海南三亚国华发展公司 336.6 0.92
三亚市信用合作联社 330 0.91
    四、本次股权划转后,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 量有变化。
    五、本次股权划转之前,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其 中何伟监事于2001年3月20日卖出原93年买的内部职工股3300股, 该监事已经公司 2001年1月3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免去其职务;黄庆旺财务总监于2000年11 月 16 日卖出原93年买的内部职工股594股,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 追究他们的有关责 任。
    六、备查文件: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 银农公 司三方签署的《协议书》;
    2、财政部“财企[2001]62号”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