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转来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琼国资委函[2007]320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东海公司法人股股权性质问题的批复》,该批复主要内容为:“同意变更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6,327,000股股权性质为非国有股。”
    上述国有股股权性质变化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364,100,000股,其中,控股集团持有36,32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8%)变更为非国有股。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