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报2000年12月13日在A2版报导了本公司的有关信息, 题目为:《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将入主ST东海》的内容与本公司所披露信息严重有误, 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为 “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已将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 135, 821 ,070元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该笔贷款的以资抵债资产9632.7 万股本公司 国有法人股也随不良贷款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某报的报导为“目前将 其持有的ST大东海9632.7万法人股以每股1.41元的价格,随ST东海不良贷款 13582 .107万元等额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不 良贷款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 而不是把本公司的不良贷款剥 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某报报导内容有严重的误导性。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