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 年 6月8日下午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大东海南中国大酒店国际会议厅召开, 出席会议 的代表共68名,代表的股份18,65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0%,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董事会1996年工作总结和1997年工作计划;
    2.同意公司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总结和1997年工作计划;
    3.同意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同意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与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199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921.8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依法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5,921,873.55元,10%公益金5,921,873.55元,20%任意盈 余公积金11,843,747.10元,可供分配利润35,531,241.31元,1996年度利润暂不 分配,滚存至下年度合并分配;
    5.同意关于南中国大酒店扩建方案的说明;
    6.同意南中国大酒店重新装修方案;
    7.同意公司与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及荆州市文湖公园管理处签署 的《协议书》等有关合同;
    8.同意公司与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协 议书;
    9.选举朱兴烈、陈海雄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覃志新、陈振能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
    附:补选两位董事简历
    陈海雄先生,37岁,大专, 现为海南三亚银农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曾任 三亚农行信贷科副科长、稽核科科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和企业管理 经验。
    朱兴烈先生,39岁,大专, 现任三亚市中兴发展公司总经理,长期从事金融 工作,有丰富的金融工作、房地产开发和企业管理经验。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