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1997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1996年度报告(摘要)中的第 三条第三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中提到“该工程计划于1996年9月动工, 但由 于三亚市规划局对扩建工作的设计方案提出诸多要求……”此提法不准确,更正为: 扩建工程的设计图纸正在经有关部门的审查、修改和完善之中。特此更正并郑重向 三亚市规划局表示道歉。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