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0日上午在南中国大酒店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到会的股东4人,代表的股份数10,193.7万股,占股本总数2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珊瑚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没有B股股东参加,会议投票结果全部按参加会议的A股股东持股数计算,此次会议经海南方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经与会股东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以10,193.7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的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10,193.7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的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10,193.7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的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以10,193.7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的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10,193.7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的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22.72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0,360.47万元,因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决定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以10,193.7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的100%,0股不同意,0股弃权,通过公司更换董事的提案;同意符真女士辞去董事职务,选举谢庄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周颖律师到场见证,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谢庄同志的简历见2003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