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债务重组,本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确认函》,已将海南港澳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债权本金人民币11,492,613.24元、美元88,800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上述债权转让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成为本公司新的债权人,取代原海南港澳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地位。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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