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5月13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2]016号文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于2002年5月10日决定正式受理本公司的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 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 定(但根据要求本公司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
    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特 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