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简介
    近日,某证券专业网站发表了题为《焦作万方 极具爆发力的电解铝黑马》(以下简称《黑马》)一文。文中涉及公司的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5.2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此特做澄清公告。
    二、澄清声明
    针对《黑马》一文中提到的内容,本公司对相关内容特做如下声明:
    1、关于氧化铝的价格
    《黑马》一文引用了公司2003年9月3日的公告,称“公司年报显示,2003年氧化铝市场价格350美元/吨时,公司的长期供货合同价格为150美元。”
    公司于2002年底与主要供应商签订了氧化铝长期合同,合同锁定了2003年绝大部分的供货价格。由于对氧化铝价格的长期走势难以准确把握,合同对2004年至2007年的供货价格没有采用固定价格的方式。公司2003年9月3日的公告中有关氧化铝的内容是对投资者询问2003年公司原料供应所作的答复。公司董事会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专门就氧化铝价格上涨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2、关于电价
    《黑马》一文中称“公司2003年中报披露,电力综合价格是0.511元/千瓦时。2003年第三季度季报显示使用电力的综合价格是0.344元/千瓦时。电价成本下调的原因是公司收购了金冠电力。金冠电力计划建设两台135MW火力发电机组,第一台机组已于2003年下半年投入运行,所发电力全部供公司使用。而另一台机组2004年也将供电,既2004年开始达到270MW机组满负荷运转。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公司与金冠电力签订的《关于年度电价协议》中提到,2004年供电价格将在2003年的供电价格,0.28元/KWH基础上继续下调。由于每吨电解铝要消耗1.6万度电,既使2004年仍执行0.28元/KWH的电价,每度电下调0.06元,则每吨电解铝的电费成本下降960元,2004年公司电解铝年产量24.4万吨,仅节省电费一项就达23424万元。”
    公司生产所需电力来源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来源于公司关联企业河南金冠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拥有2×135MW发电机组,第一台机组于2003年8月发电,第二台机组于2003年12月发电。该部分电价2003年为0.28元/KWH(含税),2004年有望继续下调;第二部分来源于公司参股的中美合作焦作爱依斯万方电力有限公司,该公司拥有2×125MW发电机组,该部分电价尚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第三部分电力来源为河南省电力公司,2003年上半年该部分综合电价为0.511元/KWH(含税)。金冠电力两台机组发电后,金冠电力和爱依斯万方所发电力基本能够满足生产用电,省电力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备用电源。
    《黑马》一文称公司收购了金冠电力,这与事实不符。2004年金冠电力所供电量约占公司全部用电的二分之一左右。因此,《黑马》一文中称“2004年公司电解铝产量24.4万吨,仅节省费用一项就达23424万元”是不正确的。
    由于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使用的部分氧化铝为2003年所订的低价氧化铝,而且产销量增加,电价下降,铝锭售价上涨,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业绩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涨。2004年全年则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不确定因素。公司在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一贯态度,坚持诚信,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3、郑重提醒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董事会欢迎广大投资者来电、来函到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就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垂询。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31号
    邮编:454003 电话:0391-3903848 传真:0391-390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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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焦作万方 极具爆发力的电解铝黑马》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