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与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金保庆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整改报告,并对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员办事处郑证监[2003]203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1、关于本公司人员与万方集团彻底分开的议案
    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大股东之间不存在违规兼职的问题,其聘任与解聘不受控股股东的控制。但由于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仍由大股东负责,人员的进出在一定程度上受大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针对这一问题,公司已于近日与大股东协商取得一致,大股东不再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
    会议决定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于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劳动人事合同的变更,人员的进出和奖惩由本公司决定和办理。
    2、关于会计核算问题。
    关于本公司对万方实业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问题,会议决定按照整改通知书中的要求,将该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1月13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与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员办事处郑证监[2003]203号《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组织董事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讨论,并于2003年11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整改通知书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自查,提出了整改措施。现予以公告。
    1、关于机构、人员等方面未彻底分开问题
    整改通知书中指出:本公司人事管理仍受大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质性控制,人员进出、奖惩、劳动合同管理仍由大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本公司认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大股东之间不存在违规兼职的问题,其聘任与解聘也不受控股股东的控制。但由于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仍由大股东负责,人员的进出在一定程度上受大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针对这一问题,公司已于近日与大股东协商取得一致,大股东不再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兼职的通知》精神进行整改,于2003年12月31日前结束,具体工作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目前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正在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对原由集团公司与我公司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变更;新进人员一律与本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人员的进出手续移交给本公司管理;人员的奖惩也由本公司决定。
    2、关于会计核算问题
    本公司投资万方实业公司300万元,占被投资公司权益30%,公司采用的是成本法核算。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将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在2003年12月31日将该投资改为权益法核算,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办理。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