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03年5月28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保庆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本公司与焦作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实业)签订的《集装袋买卖合同》。
    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万方实业向本公司提供集装袋,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3年6月30日,交易金额337.5万元。合同价格参考当前市场价,具体执行价格以本公司当时订单为准。
    2、本公司与万方实业签订的《碳素保护环买卖合同》。
    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万方实业向本公司提供碳素保护环,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3年6月30日交易金额210万元。合同价格参考当前市场价,具体执行价格视市场变化可对单价进行调整,以定单确认为准。
    3、本公司与万方实业签订的《工作服买卖合同》。
    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万方实业向本公司提供工作服,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3年6月30日,交易金额21万元。合同价格参考当前市场价,具体执行价格以市场变化可对单价进行调整,以定单确认为准。
    由于本公司与万方实业同属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本公司持有万方实业30%的股份。因此,以上三个合同的签订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568.5万元。该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没有涉及关联董事。
    该次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参见《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