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会议议题
    (一)审议由本公司与焦作市金冠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电力购买与销售合同》。
    该项关联交易所涉及金额在连续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最高限额为30亿元,超过上述期限或最高限额时要重新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聘任公司200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三)审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3年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法人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03年1月1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公司八楼证券部
    5、注意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电话:(0391)3903848 传真:3903796
    联系人:申国林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8日
    附件(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事项: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