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针对某媒体2002年11月8日刊登关于我公司《焦作万方明年业绩会更好》的报道,本公司董事会特对此说明如下:
    本公司已于2001年年度报告和2002年中期报告中对影响电价的“倒送电” 问题做了披露,随着年初“倒送电”问题的解决,公司2002年结算电价有望下降0.02-0.05元/千瓦时,由于公司用电量大,按公司目前产量,电价每变动0.01元/千瓦时,将影响公司全年收益约1700万元。公司每年用电价格需要河南省计委的审批,因此该部分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公司于2001年年度报告中对电价过高的问题已做了“公司的控股股东正在筹备建设电厂,以保障公司获得平稳合理的电力供应”的披露。针对报道中提到2003年公司生产用电有望在现有基础上平均降低0.10元/千瓦时的说法,缺乏依据,原因是:1该电厂还处于建设期,预计明年上半年投运发电;2该电厂的发电量只能满足我公司部分用电;3目前,尚无法确定该电厂供应本公司用电
    价格。
    对于本次新闻报道中不够准确的部分,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董事会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今后,董事会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同时特别声明公司正式信息披露以定期报告或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在指定媒体公告。
    董事会提请广大股东,公司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选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为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本公司的一切信息披露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定期报告和董事会有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