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的要求,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止2002年6月30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这些资料由贵公司负责,贵公司及其董事会 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截止2002年6月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投 入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意见是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996年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贵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了3201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80元,该 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共募集资金21126.60万元,截止1996年9月17日已经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96)亚会内验字第11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项目名称 280KA槽铝电解科技示范工程
年实际金额
投入期间 6.8万吨电 4.2万吨碳素制
解铝工程 品生产线项目
1996.9.17-1996.12.31 317,811.80 0.00
1997.1.1-1997.12.31 1,932,114.74 0.00
1998.1.1-1998.12.31 2,668,759.46 0.00
1999.1.1-1999.12.31 52,827,871.00 0.00
2000.1.1-2000.12.31 83,621,592.95 69,897,850.05
2001.1.1-2002.6.30 0.00 0.00
合计 141,368,149.95 69,897,850.05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年实际金额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投入期间
1996.9.17-1996.12.31 317,811.80 0.15%
1997.1.1-1997.12.31 2,249,926.54 1.06%
1998.1.1-1998.12.31 4,918,686.00 2.32%
1999.1.1-1999.12.31 57,746,557.00 27.33%
2000.1.1-2000.12.31 211,266,000.00 100%
2001.1.1-2002.6.30 211,266,000.00 100%
合计 211,266,000.00 100%
    截止2002年6月30日,280KA槽铝电解示范工程共投入资金6.98亿元, 包括贵 公司前次募股资金2.11亿元及4.87亿元银行贷款。其中6.8万吨电解铝主体工程 及公用工程、土建、设备安装已完成,并于2000年11月28日通电试运行, 2001年1 月正式投产,2001年1-12月该工程电解铝产量67362吨,实现销售收入82262 万元 (不含税),2002年1-6月该工程电解铝产量34303吨,实现销售收入39011万元( 不含税),该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竣工决算;该项目配套工程4.2万吨碳素制品生产 线已于2001年8月竣工投产,2001年8-12月生产碳素制品15509吨,实现产值 3645 万元(不含税),2002年1-6月生产碳素制品22523吨,实现产值5428 万元(不含 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及其变更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
    贵公司前次股票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布的预计可募集资金21,126.60万元, 《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
1、年产1.3万吨电解铝续建工程 4946
2、年产1万吨铝板带连铸连轧生产线 4956
3、年产3万吨碳素制品生产线项目 4969
4、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6255.6
合计 21126.6
    (2)《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997年4月26日贵公司经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更改募集资金投向方案: 决定投资兴建具有90年代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280KA大型予焙电解槽(包括年产6. 24万吨电解铝工程和与之配套的3.7万吨碳素予焙块项目),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 全部用于该项目。该承诺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已于1997年4月28 日在《证券时报》公 告。
    1997年12月31日该项目经国家计委计科技[1997]2663号文件《印发国家计委 关于审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80KA 铝电解槽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 示的通知》批准立项,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由于采用先进技术、优化设计,在 不增加投资总额的情况下,电解铝工程产能由6.24万吨增加为6.8万吨, 配套的 碳素工程由3.7万吨相应调整为4.2万吨。
    三、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各年度报告及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披露内容和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说 明》内容基本相符。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2002年度配股时向有关证券管理部门报送材料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对本专项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玉敏    中国·郑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梅生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