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与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 7月5 日在公司二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梁 丽娟女士因出差在外未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张 先生代行职权。会议由董事长金 保庆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同意焦作爱依斯万方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爱依斯万 方)提前归还股东贷款。
    1、股东贷款的形成
    1996年3月,原焦作市铝厂(现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美国爱依斯电 力公司的下属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设经营中外合作电厂,中方参股30%, 外方参股70%。该合作电厂注册资本44,758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注资13,427.4 万 元),投资总额126,079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双方股东各 自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提供股东贷款解决,双方提供的股东贷款由合作企业在 合作期内以等额的方式还本付息。其中中方在1996年4月26日至1998年7月1 日间向 爱依斯万方提供股东贷款共计24,396.3万元,按照贷款协议,爱依斯万方每年按固 定本金的方式还本付息,于2004年7月1日前偿清。
    公司根据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1998年7 月收购了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爱依斯万方30%的股权,并继承了中方提供的股东贷款。
    至2002年5月30日,爱依斯万方欠中方6,577.4万元的股东贷款本金。
    2、提前偿还股东贷款的原因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上涨,爱依斯万方为降低生产成本,控制电价 的上涨,提出了提前归还双方股东贷款的要求,以期达到平抑电价的目的。
    3、本次股东贷款的归还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已于2002年6月27日收到爱依斯万方归还的股东贷款本金6,577.4万元, 利息301万元(进帐单备查)。此次归还后本公司已无对爱依斯万方提供的股东贷款。
    本次股东贷款的提前归还将从两方面对公司未来的收益产生影响:
    A:公司将减少利息收入
    从本次归还至2004年7月这期间公司将减少利息收入总额约1000万元。
    B:我公司用电成本将降低
    根据购电合同的电价计算方式,爱依斯万方因降低财务费用而使电价降低。从 本次归还至2004年7月这期间影响公司降低用电成本总额约990万元。
    综合以上两因素,对公司未来几年的收益影响不大。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