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20 日上午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15715909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保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6,607,642.24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666,992.05元,提取10%的法定 公益金4,666,992.0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273,658.14元, 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77,266,166.2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14,539,824.38元。
    由于公司建设280KA槽铝工程,银行贷款增加,负债率已达65.5%, 且公司将 要投资建设280KA完善工程,资金需求很大。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 经过充分讨论,决定200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4、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资产处置及项目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对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公司总资产5 %的 资产处置行使决策权;对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公司净资产 20%的投资项目行使决策权。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公司章程修改议案见2002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6、审议通过改选独立董事议案
    (1)独立董事周忠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议案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2)聘任梁丽娟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议案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7、审议通过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 年中报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8、审议通过60KA自焙槽电解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计划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9、审议通过修订后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议案
    同意股份69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10、审议通过延长增发新股有效期的议案
    增发新股延长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同意股份157159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的结论意 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3、200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