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六次会议于2001年8月9日在公司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董事、监事责任追究的规定》;
    五、《高管人员责任追究的规定》;
    六、监事会对 2001年度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 形成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计制度, 有关会计准则已依 照新的会计制度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