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01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现将有关 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0年末总股本269647572. 24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964,757.22元,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向股东每10 股派 现金红利0.8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5月10日,除息日为2001年5月11日。
    三、派息对象
    200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 可享受本次利润分配。
    四、派息分配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息,于2001年5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 资金帐户。
    2、法人股股东及高管股股东的股息分配由本公司办理。
    3、投资者若在2001年5月11日办理了“焦作万方”转托管, 其股息仍在原托管 券商处领取。
    4、咨询电话:0391-3903796
    传真:3903796
    联系人:申国林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