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北京康得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法人股东时代集团公司提供担保,时代集团公司于2003年8月14日将所持本公司法人股51247931股质押给北京康得投资有限公司,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质押期至2007年12月31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