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3月14 日 上午09:00在本公司总部五楼会议中心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王刚董 事授权云文广董事长代行表决权。会议由云文广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股证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经审议、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49,422, 583 .74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711,320.32元, 本年度未分配 利润为-48,711,263.4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先用来弥补亏 损,故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2年度,公司如果实现利润,首先对2001年度亏损进行弥补,若有剩余,按 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后, 对全体股东 进行分配,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派发现金的形式。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该 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说明》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增加了 “种植农作物、林木”的内容。
    六、决定于2002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