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详尽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对温贤昭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相应了解,认为温贤昭先生符合总经理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了聘任温贤昭先生及解聘王立平先生总经理职务的的相应程序。
    
独立董事:甘韶球 王志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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