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2月26 日上 午9时在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燕化宾馆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委托董事2人, 会议由董事长杜国盛先生委托的副董 事长温贤昭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总经理2000年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财务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36,170,189.41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617, 018 .9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3,617,018.94元,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3,617,018. 9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319,132.59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7 ,821,758.5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140,891.11元,公司提议以2000年末 总股本12960.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共计19 ,441,012.35元,余额53,699,878.76元转入下一年度并按有关最终决议进行分配。
    该预案尚需提交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对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做如下预计:
    (1)分配次数:公司拟对2001年度利润实施一次分配。
    (2)分配比例:公司拟按200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20%、2000 年末滚存 未分配利润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分配。
    (3)分配形式:以现金或送红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在实施时,董事会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提出具体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具体情况做出调整选择的权 利。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银催化剂《收购协议》增加补充条款事项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8、审议并通过了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
    2001年4月10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燕化宾馆文体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0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0年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银催化剂资产收购协议》增加补充条款的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凡2001年3月30日下午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五)会议登记办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01年4月2日—4月6日持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或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本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二里八号
    邮编:102500
    联系电话:010—69347433
    传真:010—69345895
    联系人:宋莹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