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提案,也无否决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4月17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高科技园区海鹰路航天海鹰大厦4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郑宽先生
    6.公司5名董事(包括1名独立董事)、1名监事和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714967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16%。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本次会议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各项提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一)审议了《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7149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7149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三)审议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4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98%;
    反对716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四)审议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7149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五)审议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7149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六)审议了关于选举李方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7149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选举马骏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7149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八)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7149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海楼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