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海南禹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司法调解受让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所持重庆华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控股”)国有法人股的有关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股权受让概述
    本公司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联集团欠款纠纷一案,冻结了四联集团所持华立控股3307.5万国有法人股并进行了公开拍卖,因拍卖流标,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与四联集团自愿达成协议,四联集团将所持华立控股3307.5万国有法人股作价人民币7746万元抵偿给本公司。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已下达民事裁定书[(2002)渝高法执他字第45号]
    二、本次股权受让后,本公司将持有华立控股3307.5万股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17.32%,系第二大股东。
    三、受让人简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禹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杰
    注册地:海口市工业大道168号保税区6号西G
    注册资本:人民币7680万元
    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刘杰(48%)、范建镇(26%)、王英(2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2007058
    税务登记证号:460100721255329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品开发;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投资顾问,公司上市,企业并购,资产重组方案设计及咨询服务。
    (二)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总资产为88706154.51元,总负债为72962元,所有者权益为88633192.51万元。
    (三)截止目前,本公司无控股或参股等其他关联企业。
    四、本公司和四联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本公司、关联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华立控股上市流通股票的情况。
    六、本公司已凭有关文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七、本次受让后,本公司近期将不会委托他人行使本次受让股份的权利,也没有接受他人委托行使华立控股其他股东的权利。
    八、备查文件
    1、四联集团与海南禹航所签订的协议书
    2、民事裁定书[(2002)渝高法执他字第45号]
    特此公告!
    
海南禹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