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或“本公司”)经司法调解,将所持重庆华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控股”)国有法人股抵偿给海南禹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禹航”)的有关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股权抵偿转让概述
    海南禹航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冻结了本公司所持华立控股3307.5万国有法人股并进行了公开拍卖,因拍卖流标,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与海南禹航自愿达成协议,将所持华立控股3307.5万国有法人股作价人民币7746万元抵偿给海南禹航,以清偿其债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已下达民事裁定书[(2002)渝高法执他字第45号]
    二、本次股权抵偿转让给海南禹航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华立控股股份。
    三、本公司与海南禹航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除因海南禹航申请,重庆市高院对上述股份进行冻结外,本公司本次所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因诉讼、判决等因素而导致股份的抵偿转让受到限制的情况。
    五、、本公司、关联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华立控股上市流通股票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四联集团与海南禹航所签订的协议书
    2、民事裁定书[(2002)渝高法执他字第45号]
    特此公告!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