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3年5月21日(周三)上午9时;
    会议地点:西宁市付东路13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部分资产抵押贷款事项》;
    7、审议《公司聘请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8、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3年3月31日和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参加会议人员:
    1、200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地点:2003年5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日期:2003年5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西宁市付东路13号;
    2、邮政编码:810015
    3、联系电话:0971—8013495
    4、联系传真:0971--8012106
    5、联 系 人:张海仓 唐玉成 吕 东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代表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