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西宁市自来水公司关于其名称及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变更登记完毕的通知。现就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料修改清单,西宁正润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境内发起法人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西宁市自来水公司(现西宁正润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法人股股东,持有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3%,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股东名称变更因西宁市自来水公司整体改制所致,企业更名为西宁正润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变更,只涉及股东名称变化,不存在公司股份收购、出售事项,且所持公司股份性质、数量无变动。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8日
    关于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款项的说明
    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原为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划转后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再无关联关系。截止2002年12月31日,金牛集团欠付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款项4378.47万元。
    目前,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失去了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班子正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研究,拟通过资产重组方案,用其他有效资产偿还占用资金,但应收款项能否足额收回,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请投资者关注存在的风险。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独立董事 张延强    200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