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13日上午在青海省西宁 市青海宾馆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3650.23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150万股的70.88%。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青 海省公证处公证。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公司业务报告、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6年实现净利润12116997.65元,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布的有关内容, 1996年1-6月份的利润4425382.89元归青海明胶总公司所有,余净利润7691614.76 元,分别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法定公益金和8%任意公积金,计1999819 .84元,1996年可供分配利润为5691794.92元,1996年度暂不实施股利分配, 可供 分配利润5691794.92元转入下一年。
    四、审议通过了调整个别董事的议案:
    同意吴伟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增补白定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白定阳先生简历:
    白定阳先生系陕西省绥德县人。1945年9月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 965年9月至1970年7月在西北工业大学三系读书。毕业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379 部队农场参加劳动。1972年4月进入陕西省红旗水泥制品厂,先后担任技术员、车 间主任、副厂长,代理厂长。1984年5月调入陕西省建材工业局工作,任处长、 副 局长,1992年9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珠海公司总经理。1997年1月加盟广 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部高级经理。白定阳先生具有丰富的的企业管理 经验。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