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2年12月27日上午9时;
    会议地点:西宁市付东路13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人员:
    1、2002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五、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地点:2002年12月23日——24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日期:2002年12月24日)。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西宁市付东路13号;
    2、邮政编码:810015
    3、联系电话:0971-8013495
    4、联系传真:0971--8012106
    5、联 系 人:张海仓 唐玉成 吕 东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代表所有费用自理。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6日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