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9月13日在西宁市同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为对方提供金额(单笔或累计)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对等担保。该项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2年第二次临时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02年9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每笔担保合同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查同意签章。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253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其证券简称:白唇鹿,证券代码:60038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双方签订的《互保协议书》约定:双方担保的方式为对等互保,期限不超过三年,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互保所取得的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本公司同青海白唇鹿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风险与利益共存。互保协议书的签订将为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技改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筹措上的保障,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经济效益,且足以保障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担保合同涉及金额共计2530万元,逾期担保涉及金额为零。
    六、备查文件
    1、互保协议书;
    2、本公司二届董事会2002年第二次临时专题会议决议。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