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召开本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2年9月20日上午9时;
    会议地点:西宁市付东路13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02年半年度分配预案》;
    3、审议《公司再融资由增发新股改为配股方式的议案》;
    4、审议《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5、审议《公司申请配股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8、审议《公司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
    9、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2002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人员;
    2、2002年9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五、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地点:2002年9月17日——18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日期:2002年9月18日)。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西宁市付东路13号;
    2、邮政编码:810015
    3、联系电话:0971-8013495
    4、联系传真:0971--8012106
    5、联 系 人:张海仓 唐玉成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代表所有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0日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