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02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 份8774.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长星晓明先生授权董事兼总经理逯益民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竞帆律师事务所陈岩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会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收购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实物资产的议案》的表决 结果:
    同意公司出资收购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动力分厂、骨胶分厂、汽车 队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青海兴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数据为定价依据,以评估净值为最终交易价格。本次收购青 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为754.48万元。
    赞成633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72%;反对2440万股;弃权0股。
    二、审议《公司收购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宁正润城市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3.25%股权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公司出资收购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西宁正润城市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3.25%股权。经审计后西宁正润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1年底的股东权 益为15080.9万元。转让双方同意以此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双方协议约定本次股 权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为490.13万元。
    赞成633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72%;反对2440万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张延强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选举张延强为公司 独立董事。
    赞成87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鉴於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魏杰先生, 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已超过5家,不再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因此, 本次会议否决 了魏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物色人选提交下次股东大 会审议。
    赞成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反对8774.2万股;弃权0股。
    四、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 万 元。
    赞成87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增加自营进出口业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为更好地适应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的发展需要,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同 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自营进出口业务,并授权董事会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及《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关于经营范围条款的修改。
    赞成8774.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聘请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竞帆律师事务所陈岩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