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 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星晓明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 会 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6名,5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 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附件一)
    三、审议通过《关於变更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营业范围,增加自营进出口业务,主要经营公司明胶、胶囊、高 磷骨粉等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及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四、审议通过《公司签订贷款互保协议的议案》
    1、公司拟与青海量具刃具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对等担保协议, 协议自签订之日 起一年内,双方为对方提供总额为85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融资担保;
    2、公司拟与西宁钢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对等担保协议,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 年内,双方为对方提供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融资担保。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