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公司国收到国家财政部批复给青海省财政厅的财企[2001]666 号《财 政部关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问题的批复》和财办企[2002]18号《关 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问题的函》的文,财政部同意将青海金牛胶业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5374.2万股国家股无偿划转给青海企业 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15170 .2万股。其中,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5374.2万 股,占总股本的35.43%,股权性质为国家股。
    本公司将根据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