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推动专项活动在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分析评议,设立如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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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另外,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司治理专项专栏进行评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随时关注本公司加强治理专项活动进程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3日